甲方:
乙方:文广传媒有限公司
为提升城市形象、完善城市功能、传播保靖文化,湘西文广传媒有限公司与甲方合作实施该市城区垃圾箱更换工作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,就保靖县城区的新型环保广告垃圾箱(以下简称:广告垃圾箱)设置、安装使用和管理等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。
一、合作内容
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为甲方免费安装、更换广告垃圾箱,用于城区街道、广场、大型商业中心等位置收集垃圾使用。乙方所安装广告垃圾箱的所有权及广告经营权归乙方,收入所得归乙方所有。协议期满后,广告垃圾箱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归甲方所有。
二、双方权利与义务
1、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确定广告垃圾箱的安装数量、位置、安装时间等事项。
2、甲方负责提供广告垃圾箱供电介入端口,同时配合乙方施工及安装。
3、甲方负责安装后垃圾箱的日常清运工作。
4、如已安装的广告垃圾箱发生人为损坏,甲方应协助乙方对破坏人进行追偿。
5、在协议期内,甲方不得干涉及提前终止乙方对新型环保垃圾箱广告的经营管理权。有特殊原因对广告垃圾箱进行拆除转移的,应得到乙方同意后可进行拆除转移。
6、协议期间,乙方为甲方唯一的合作对象。
(二)乙方的权利与义务
1、广告垃圾箱的样式、种类由乙方负责提供,甲方确认。
2、乙方负责广告垃圾箱的维护与维修,因自然破损、腐蚀、变形等原因导致广
告垃圾箱影响县容县貌或影响垃圾收集功能的,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偿维修、维护或更换。
3、乙方在灯箱内所投放的广告内容要符合相关规定。
4、乙方对投资安装的广告垃圾箱,享有广告经营权及收益权。
5、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,乙方享有优先权。
三、协议有效期限
考虑本项目为公益、便民及微利,投资回收周期长,协议有效期限为十五年,即从2018年 月 日至2033年 月 日
四、违约责任
协议履行期间,甲、乙双方应及时、全面地履行义务,因自身原因未能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,违约方应赔偿乙方在该项目投入总额三倍的违约金。
1、在协议履行期间,广告垃圾箱出现损坏的,乙方应及时维修及维护,未能按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义务的,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。
2、在协议履行期间,甲方应保证乙方作为合作方的唯一性,同时做好相关部门的配合及协调工作,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。
3、因特殊原因需要广告垃圾箱进行拆除和转移的,应得到乙方同意,甲方不得随意拆除。
4、法律效力
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,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的效力高于本协议。
双方在协议执行期间出现分歧的,双方应友好协商,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五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。
六、本协议一式四份,甲乙双方各执两份。
甲方(公章) 乙方(公章)
甲方代表签字: 乙方代表签字:
联系电话: 联系电话: